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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民医院等八个项目的电梯采购
作者: 2008-06-26 11:16:04 浏览: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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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码:CBL_20080625_1004858036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八个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中国设计师网44031320080001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一 第三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 龙岗区布吉镇李朗立交桥西南侧

  建设项目二 深圳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及干部保健病区

  建设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17号深圳市人民医院区内

  建设项目三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址重建工程

  建设地点: 深圳市南坪快速路塘朗山支线西侧地块

  建设项目四 深圳高新区软件大厦

  建设地点: 深圳市高新区中区科技中三路与高新中一道交汇处

  建设项目五 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梅林车管所东侧

  建设项目六 深圳市皇岗口岸旅客及客车出入境场地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深圳市皇岗口岸

  建设项目七 深圳中波转播台新址扩功工程技术办公大楼工程

  建设地点: 南山区西丽珠大道北侧

  建设项目八 深圳市城市数字资源中心

  建设地点: 深圳中心书城南侧,福中路北侧

  二、本次发包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各个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八个项目一共有107台电梯 约: 4300多万元

  本次招标要求分八个项目报价,再综合总价,只有一个中标人,合同按各个项目签订,保函、付款方式等分项目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 见招标文件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设报名环节。

  2.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 2008年6月24日至2008年7月16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19室)或者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3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招标人(或委托交易中心)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收据,开标后,购买人再凭收据向市住宅工程管理站(地点:新洲路景鹏大厦308房,联系人:陈兰娟,联系电话:27023525)补回完整的发票。招标文件(和图纸)一经售出,不予退回。当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与经招标人盖章的书面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四、资格后审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该电梯制造商向其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代理证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如果同一电梯品牌授权多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该品牌将被拒绝。

  2、投标人未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有法律诉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无须提供资料);

  4、投标担保提交方式:

  (1)、广东省内:

  A、建行转建行:提交银行进账单第三联(即收账通知联,此单据直接在款项转出行索取)。

  B、他行转建行:提交银行电子汇划款补充报单或特种转账贷方凭证(此凭证的单据必须到我署投标保证金收款行索取,前提条件是投标保证金款项先转到我署投标保证金指定账号)。

  (2)、广东省外:

  在当地银行办理电汇,凭电汇凭证的第一联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提供原件以核对。

  招标人在开标会收取单据,并开收条给投标单位,待3-5个工作日后,确认款项已到账,再开收据给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担保的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否则,除此之外的任何投标担保将视为无效。

  5.□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它

  五、资格后审文件组成及要求

  1.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见附件6);

  2. 法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商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未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有法律诉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

  5.投标担保证明材料:银行进账单第三联(适用于广东省内建行转建行)、银行电子汇划款补允报单或特种转账贷方凭证(适用于广东省内他行转建行),或电汇凭证第一联(适用于广东省外)。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资格后审

  截标后开展资格后审,由交易中心向招标人移交投标人报送的资格后审文件,招标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3人以上)对资格后审文件进行审查,对不合格情况,资格审查小组与相关投标人当面核实原因,审核结论在正式开标前宣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七、评委组成

  综合评标委员会由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负责截标后对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工作,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只派联络员。(注:以上资料及招标文件中其它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果投标人在投标各个环节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并提请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记录不良行为,并且限制其参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任何招投标活动)

  八、解答投标疑问实行网上答疑制度

  (一)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不集中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shiyw@szwb.gov.cn (和传真 82099226 )在 2008 年 7 月2日17:30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

  (二)在2008 年 7月8日18:00前,招标人将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公布所有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并在该网同时告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网上公布的内容与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等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九、其他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法,价格权重为60%,评比因素详见招标文件;

  (二)截标时间: 2008 年7月 17日上午10:00;

  (三)踏勘项目现场、参加开标会、参加资格后审、投标咨询答辩等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但不作视同自动放弃投标及没收保证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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